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共同赔偿决定书中,应加盖的印章有()。
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