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应将材料单价和采购数量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应在( )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知识点: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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