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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促使行动中的劳动合同法向书本上的劳动合同法靠近的理由。

单选题
2022-05-22 13:58
A、用人单位用工思维与发展模式的转变
B、立法机关的不妥协
C、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
D、劳动者维权意识与能力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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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标签: 大学试题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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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
()不是促使行动中的劳动合同法向书本上的劳动合同法靠近的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和员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书本上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动者都是有利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报酬、()都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倍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企业在决定录用或聘用有关劳动者以后,要向劳动者提交劳动合同草案。这是订立劳动合同的步骤中的()。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下列李某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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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大学毕业后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年。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小张试用期约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倍工资。
李宇大学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李宇的试用期不能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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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李某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l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下列李某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和员王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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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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