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聘用合同纠纷适用人事仲裁规定,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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