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关于夫妻地位立法主义的变迁。
两大类型一是夫妻一体主义,又称夫妻同体主义,即夫妻因婚姻成立而合为一体,双方的人格互相吸收。 二是夫妻别体主义,或称夫妻异体主义。此使夫妻双方的法律地位在形式上逐渐趋于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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