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所作的资产评估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甲为影视名人,甲乙丙三人协商设立一从事影视作品发行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以自己姓名出资,乙以知识产权出资,丙以现金出资。由于现在公司设立不需要验资,三人约定,甲的出资估价1000万,乙的出资估价500万,丙出资500万。
问题:
(1)甲乙丙三方的出资是否有问题?
(2)出资总额能否由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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