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工程是全国公安信息化的基础工程。该工程于 2001年4月25日立项,其目的是实现警务信息化(即电子化警务)。
某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于2月1日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未组织验收,3月1日工程由发包人接收,4月1日承包人提交了结算文件,发包人迟迟未予结算,6月1日承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该工程应付款的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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