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2007年3月9日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不得再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2004年1月,( )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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