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学校与学生签订了《学生权利保障公约》,规定:“教师未经学生许可,不得查阅学生的私人日记,不得拆看学生的私人信件,每一位教师不得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列并公布学生的名次。”当校长在升旗仪式上宣读公约后,学生们热烈鼓掌。 某地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70%的小学教师否定“小学生有隐私权”,21%的中学教师反对“中学生有隐私权”。她们认为,教师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如果不熟知自己的学生,不掌握他们的秘密,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为了管理班级,教师是否可以拆看学生的私人信件?请运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说明你判断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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