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决定用自营方式建造一间材料仓库。相关资料如下:(1)2014年1月5日,购入工程用专项物资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该批专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用银行存款付讫。(2)领用上述专项物资,用于建造仓库。(3)领用本单位生产的水泥一批用于工程建设,该批水泥成本为2万元,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为3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4)领用本单位外购原材料一批用于工程建设,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额为0.17万元。(5)2014年1月至3月,应付工程人员工资6.08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0.92万元。(6)2014年3月31日,该仓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7)2018年12月31日,该仓库突遭火灾焚毁,残料估计价值5万元,验收入库,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经保险公司核定的应赔偿损失7万元,尚未收到赔款。甲公司确认了该仓库的毁损损失。该仓库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1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以下事项中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2014年,该公司签订了以下销售和劳务合同,并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1)2014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18个月、不可撤销的固定价格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自2014年1月1日起18个月内,甲公司负责向乙公司提供A设备1套,并负责安装调试和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合同总价款20000万元。乙公司对A设备分交付阶段和安装调试阶段进行验收。各阶段一经乙公司验收,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正式由甲公司转移给乙公司。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A设备,A设备价款为17000万元;2015年4月30日,甲公司应负责完成对A设备的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费2000万元;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应负责完成对乙公司A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培训费1000万元。合同执行后,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将A设备交付乙公司并经乙公司验收合格,A设备生产成本为12000万元,尚未开始安装调试。甲公司考虑到A设备安装调试没有完成,在2014年财务报表中经库存商品转入发出商品,没有对销售A设备确认营业收入。
(2)2014年12月31日,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B设备1套,价款为3000万元,分6次于3年内等额收取(每半年末收款一次)。B设备生产成本为260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设备的销售价格为28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B设备运抵丙公司且经丙公司验收合格。甲公司在2014年财务报表中未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3)8月1日,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向丁公司销售C设备1台,销售价格为8000万元。9月30日,甲公司将C设备运抵丁公司并办妥托收承付手续。C设备生产成本为4000万元,售价为8000万元。11月6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书面函件,称其对C设备试运行后,发现1项技术指标没有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影响了设备质量,要求退货。甲公司认为,该设备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相关指标未达到合同规定标准不影响设备使用。至甲公司对外披露2014年年报时,双方仍有争议,拟请相关专家进行质量鉴定。甲公司认为C设备已发出,办妥托收承付手续,且不存在质量问题。在2014年财务报表中就C设备销售确认了营业收入800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4000万元。
(4)9月1日,与戊公司签订了一份安装工程劳务合同,约定负责为戊公司安装D设备1套,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合同期限12个月。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际发生安装工程成本180万元,但对该项安装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做出可靠估计。甲公司仍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戊公司也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公司在2014年财务报表中将发生的安装工程成本180万元全部计入了当期费用,未确认营业收入。(5)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M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M公司购入甲公司100件某产品,每件销售价格为45万元。甲公司于当日收到M公司货款。该产品已于当日发出,每件销售成本为36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按每件54万元的价格购回全部该产品。甲公司按照4500万元确认为2014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并计入利润表有关项目。
(6)2014年10月1日甲公司与K公司签订了定制合同,为其生产制造一台大型设备,不含税合同收入2000万元,合同期限2个月。2014年12月1日生产完工并经K公司验收合格,K公司支付了2340万元款项,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00万元。由于K公司的原因,该产品尚存放于甲公司。甲公司未确认收入和结转已售商品成本。(7)2014年12月25日,甲公司与W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以2000万元的价格向W公司销售市场价格为2100万元、成本为1600万元的设备一套。作为与该设备销售合同相关的一揽子合同的一部分,甲公司同时还与W公司签订设备维护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在未来5年内为W公司的该套通讯设备提供维护服务,每年收取固定维护费用200万元。类似维护服务的市场价格为每年180万元。销售的通讯设备已发出,价款至年末尚未收到。假定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甲公司确认收入2000万元,结转已售商品16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分析、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涉及增值税的部分不需要进行考虑)。
注册会计师A和B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为2015年3月15日,财务报表公布日为3月20日,甲公司2014年度未审财务报表的利润为100万元。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假设发现了以下事项:(1)2013年1月2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对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取得成本为50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7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取得投资前二者不具有关联方关系。2014年4月1日,甲公司将50%的股权出售给某公司,出售取得价款6000万元。处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10%,其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没有派出代表,对乙公司股权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在处置时作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6000万元",贷记"长期股权投资4166.67万元","投资收益1833.33万元"。
(2)2014年9月20日甲公司被H公司起诉违约,12月20日法院宣判甲公司败诉,赔偿200万元,甲公司正在上诉,并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100万元预计负债。2015年3月16日法院终审判决,要求甲公司赔偿H公司200万元,双方均不再上诉。甲公司在2015年3月16日作会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100万元",贷记"其他应付款100万元"。
(3)2013年10月23日甲公司被E公司起诉违约,11月20日法院宣判甲公司败诉,赔偿200万元,甲公司继续上诉,仅在201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诉讼事项。2014年4月甲公司对外发布了其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2014年5月3日法院终审判决,要求甲公司赔偿E公司200万元,甲公司2014年5月的会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2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200万元"。
(4)2014年10月20日甲公司被A公司起诉违约,要求赔偿2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定,律师估计甲公司败诉赔偿的可能性仅为40%,因此,甲公司仅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对此予以充分披露。2015年5月21日法院终审判决,要求甲公司赔偿A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没有调整2014年的财务报表。
要求:(1)针对事项(1)~(4),注册会计师是否认可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果不认可,请简述理由并指出调整分录。
(2)针对事项(2),注册会计师于2015年3月18日追加审计程序后,建议甲公司调整,甲公司拒绝接受注册会计师建议,审计报告已提交给甲公司董事会,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处理?
(3)针对事项(3),如果前任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A和B在实施适当审计程序后确认2013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这时,注册会计师A和B应当如何处理?
甲公司主要从事机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系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除特别指明外,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2014年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1)2014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9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7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75.8178万元。假定甲公司收取最后-笔货款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取增值税额15.3万元。假定符合税法要求,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实际年利率为6%。
(2)2014年3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售后回购融入资金合同。合同规定,丙公司购人甲公司100台中型设备,每台销售价格为30万元。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货款,每台销售成本为1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同时,甲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按每件35万元的价格购回全部设备。甲公司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已经发出。假定甲公司按月平均计提利息费用。
甲公司主要从事机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系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除特别指明外,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2014年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1)2014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9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7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75.8178万元。假定甲公司收取最后-笔货款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取增值税额15.3万元。假定符合税法要求,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实际年利率为6%。
(2)2014年3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售后回购融入资金合同。合同规定,丙公司购人甲公司100台中型设备,每台销售价格为30万元。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货款,每台销售成本为1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同时,甲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按每件35万元的价格购回全部设备。甲公司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已经发出。假定甲公司按月平均计提利息费用。
甲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算,2008年10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甲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00台(要求为2008年生产的A产品),每台1.52万元,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A产品13000台,单位成本1.4万元,2008年12月31日的市场销售价格是1.4万元/台,预计销售税费为0.1万元/台。
甲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了A产品10000台,每台的实际售价为1.52万元/台,甲公司于2009年3月1日销售A产品100台,市场销售价格为1.3万元/台,货款均已收到。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08年年初甲公司已为该批A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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