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投毒案中,张某的辩护人拿出了精神病医院对被告张某所做的关于张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诊断书,来证明张某在作案时正处于精神病发作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该诊断书属于的证据是()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