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赵某强奸少女时,甲情急之下抓住一把水果刀捅死了赵某
B、乙闯入工厂车间,厂保卫科科长甲带保安丙前来劝阻,乙与丙拉扯时拿起工作台上的铁块欲砸丙,甲抢下铁块猛砸乙的头部,导致乙死亡
C、易某酒后发疯在市区挥舞菜刀砍伤数人,见义勇为的甲冲过去将易某打晕
D、甲杀人逃跑后,路上遇到乙,乙见其惊慌失措,身上有血迹,便牢牢拽住甲,要甲支付3000元,否则就报警。甲把乙打伤后方脱身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对于“无限防卫权”的规定。A选项存在强奸行为,甲将赵某捅死不属于防卫过当,而属于正当防卫。C选项中,甲将砍人的易某打晕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D选项中,虽然甲已经从事违法行为,但是乙的勒索仍属于不法侵害,甲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属于防卫过当。B选项中,甲抢下铁块并猛砸乙的头部,虽属于防卫行为,但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