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人的义务:
(1)向承包人提供进行勘察设计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按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3)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
(4)维护承包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也不得私自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
承包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时按质地完成并交付勘察设计成果;
(2)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流,参加工程峻工验收等,对设计质量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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