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大班的欣欣等10名同学组织进行一次百米赛跑游戏,他们请来王老师做裁判,这种游戏属于()。
某幼儿园大班的涛涛一天上课时玩游戏机,被林老师发现后没收放至办公室。过了很长时问,涛涛找到林老师,要求归还游戏机。林老师说,已经没收了,就不再归还。几天后,办公室发生盗窃事件,游戏机丢失了。涛涛的父母得知后,要求幼儿园赔偿游戏机。但幼儿园的意见则是:涛涛上课玩游戏机是错误的,林老师没收行为完全正确。至于游戏机被盗,完全属于意外事件。幼儿园不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试分析林老师和幼儿园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幼儿的某种法律权利?幼儿园是否应该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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