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多选题]33 .公民甲 2001 年去世后,其妻的答案

33 .公民甲 2001 年去世后,其妻改嫁,不再赡养公婆。甲的父亲因病于 2004 年故去,未留下遗嘱。甲的下列亲属中,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父遗产的有 ( )

多选题
2023-03-10 05:20
A、A .甲的母亲
B、B .甲的妻子
C、C .甲的儿子
D、D .甲的哥哥
E、E .甲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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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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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男)系独生子与赵某于2000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赵某共同居住。2005年赵某父母因病去世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赵某继承。2006年8月李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100000元,2007年12月李某与赵某离婚。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李某主张要孩子,赵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归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为什么?
甲委托乙代签合同,乙因病并征得甲的同意后又委托丙代签合同,则乙丙之间为()
甲2岁时父母离婚,甲随母亲乙一起生活,乙后改嫁丙。丙自愿抚养甲,对此,乙和甲的生父丁都同意。甲的监护人是()。
甲(男,现年58岁,农民)婚后共生育了子女7人,即丙一、丙二、丙三、丙四、丙五、丙六、丙七共7人。1994年,甲与妻子外出时遭遇车祸,妻子不幸去世,甲也落下残疾,只能勉强生活自理。2001年初,甲又因患病在医院住院治疗,需交住院押金1万元,而7个子女不予分担,且没有安排好如何照料甲的生活,使甲的生活没有着落,身体状况一直恶化。2001年5月,甲起诉至法院,要求子女解决医药费问题,并照料自己的生活 现经法院查明: 1.丙一,男,现年35岁,农民;丙二,女,现年33岁,无业,其爱人虽月收入有650元,但患有脑血栓病,且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家里有大量外债;丙三,男,现年30岁,工人,离父亲家较远;丙四,女,现年27岁,农民;丙五,男,现年24岁,干部,离父亲家较远;丙六,女,现年20岁,无业;丙七,男,17周岁,在外打工,月收入800元。 2.甲曾经主持为子女分家,几个女儿都没有份额。 3.父亲曾经与他人有通奸行为,致使子女们对他加以鄙视,从而拒绝赡养。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案情并说明理由。 法院处理此案时应注意考虑哪些方面?
1996年,韩晴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平常很少回家。年迈的父亲在老家与哥哥韩桦一起共同生活。1998年3月,韩晴到美国留学。同年底,韩晴的父亲因病去世。因不想影响韩晴的学习,韩桦一直没有将父亲去世的消息告诉她。2000年1月,韩晴回国后得知父亲去世,心里非常难过,在家只住了几天就返回了北京,走时对父亲留下的遗产,即两间房屋应如何处理的事只字未提。2001年5月,韩桦在其父亲遗留的房屋内结婚,韩晴赶回来参加了婚礼,其对哥哥占用父亲遗留的两间房屋并没有提出异议。2003年9月,韩晴因在北京买房急需用钱,于是向韩桦提出了要求分割父亲遗产的请求。韩桦认为,父亲去世已经5年多了,且自己结婚占用房屋的事也已经2年多了,韩晴如果要求继承就应当早点提出来,现在才提已经太晚了。而且,两间房屋在年初时,已经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朋友了,现在住的房屋是租住的,不能当遗产分割。于是,韩晴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韩晴要求继承的请求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甲乙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甲乙婚后居住在甲2000年12月购买的公房内。2001年10月甲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茉莉花园”内住房一套给父亲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甲劝乙辞去工作以安度晚年,乙考虑到自己身体确实不好,遂辞去工作。甲再婚后仍然忙于生意,常早出晚归,乙认为甲对自己冷淡,关心不够,加之其定居国外收入颇丰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婚,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甲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茉莉花园”内的该套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她还要求甲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甲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甲同意离婚,但不愿意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乙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乙是其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对乙提出的要求甲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简述理由。
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的父亲于1976年10月10日去世,其父亲死后留下的大量遗产由其母亲及兄弟四人继承,甲对此事毫不知情,直至1994年12月31日才知道其应继承的遗产被其他兄弟三人分了,甲决定向法院起诉。该案的诉讼时效应至()时届满
33 .公民甲 2001 年去世后,其妻改嫁,不再赡养公婆。甲的父亲因病于 2004 年故去,未留下遗嘱。甲的下列亲属中,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父遗产的有 ( )
甲死亡后,没有留下遗嘱,下列亲属中不能分得甲的遗产的继承人的是()
1995年,甲收养了乙(2岁),一直共同生活。1998年,甲因病去世,2年后,乙的生父母亦相继去世。问:下列有关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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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2万元,约定1999年12月30 日归还。但甲届期未归还借款,乙也没有向甲主张权利。 2001年4月18 日,乙因意外事故死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至2001年5月19日,乙的继承人确定。此时,乙的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问至何时届满?( )

甲(男,现年58岁,农民)婚后共生育了子女7人,即丙一、丙二、丙三、丙四、丙五、丙六、丙七共7人。1994年,甲与妻子外出时遭遇车祸,妻子不幸去世,甲也落下残疾,只能勉强生活自理。2001年初,甲又因患病在医院住院治疗,需交住院押金1万元,而7个子女不予分担,且没有安排好如何照料甲的生活,使甲的生活没有着落,身体状况一直恶化。2001年5月,甲起诉至法院,要求子女解决医药费问题,并照料自己的生活
现经法院查明:
1.丙一,男,现年35岁,农民;丙二,女,现年33岁,无业,其爱人虽月收入有650元,但患有脑血栓病,且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家里有大量外债;丙三,男,现年30岁,工人,离父亲家较远;丙四,女,现年27岁,农民;丙五,男,现年24岁,干部,离父亲家较远;丙六,女,现年20岁,无业;丙七,男,17周岁,在外打工,月收入800元。
2.甲曾经主持为子女分家,几个女儿都没有份额。
3.父亲曾经与他人有通奸行为,致使子女们对他加以鄙视,从而拒绝赡养。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案情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该公司2001年发生和发现的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会影响其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是( )
甲于1995年2月1日失踪,其妻乙于1999年7月3日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发出1年公告后,于2000年8月4日判决宣告甲死亡,判决中称甲于1995年2月1日死亡。依法甲的死亡日期应为()
刘先生的父亲2004年6月份去世,留下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该遗产一直未作分割。后刘先生2005年5月份结婚,在2005年7月份拿到了父亲留下的100万元房子的所有权。如果刘先生夫妇两人离婚,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甲死后一年,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通讯联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乙的婚姻关系()。
甲于2002年2月失踪,其妻于2006年4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发出公告一年后,于2008年1月判决宣告甲死亡。甲的死亡时间是()。
龚某于2002年3月死亡,其近亲属有妻子甲;大儿子乙;小儿子丙和女儿丁。乙有一个两岁的女儿,丙有一个刚满月的儿子。儿子乙于2001年车祸去世,继承开始后小儿子丙因病亦去世,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老王去世时留下遗产10万元,在遗嘱中指定其女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3万元,不再继承其他财产,其妻、其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别继承3万元,其侄接受遗赠1万元。遗产分割后发现老王生前欠债3万元尚未清偿。该债务应()。
赵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1997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赵某二老。2002年赵某去世后,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丙死亡1年后乙得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此时,乙要求对丙生前留有的房产进行继承。问:乙所继承的份额是否为甲、乙的共有财产?().

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

甲的女儿乙先于甲死亡,甲去世后,甲的遗产由()继承。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去世后,甲的遗产由()继承。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去世后,甲的遗产由()继承。
1945年哪位当时的副总统接替因病去世的罗斯福担任美国总统?()
2004年,李某因病去世,其妻林某继续抚养李某年老多病的母亲。2006年林某再婚,但仍继续抚养李某的母亲直至去世。李某母亲身后留下房子两间,林某欲参加继承,但李某的叔叔认为林某已经再婚,没有权利继承李某母亲留下的财产。则()。
作家王某与艺术家江某结婚。生有一子王林,两女王英、王玲,儿子王林、大女儿王英均已成家,各生一子王强、李勇。1990年王林因公牺牲,儿媳带着王强同两位老人共同生活,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1995年王某去世,王某的遗产继承人有()。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儿子李甲。王某的公公去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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