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审判
1945年11月20日—1946年10月1日在德国纽伦堡对二战祸首纳粹德国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根据1943年11月2日签订的《苏美英关于德国暴行的宣言》精神,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四国在伦敦签署《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首要战犯和协定》和《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45年11月,由上述四国组成的国际军事法庭开始对被告按共同策划或阴谋破坏条约,筹划侵略战争和杀害人民,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等四项主要罪行进行起诉。历时十个月,216个审判日。最后判处戈林,等绞刑;冯克等无期徒刑;施佩尔等20年徒刑。宣布纳粹党领导机构,秘密警察,保安处,党卫队为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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