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 )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Ⅰ.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Ⅱ.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Ⅲ.上年未盈利
Ⅳ.违反法律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 )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 )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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