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1年1月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公司外购的10套商品房低价出售给公司管理人员。所出售的商品房实际买价为每套30万元,公司向员工的出售价格为每套20万元,但要求相关员工购得房屋后需为公司服务10年。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在2×11年因该项业务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万元。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1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
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假定运费不考虑增值税。2013年12月1日有关账户的期初余额如下: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1月30日的科目余额(部分科目)如下表所示:
假定坏账准备均为应收账款计提。
甲公司l2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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