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1)忠实义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2)善管义务。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3)竞业禁止义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民事赔偿责任。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国有企业收购乙民营生物质发电公司45%的股份,完成收购后,乙公司总经理李某占股比20%,其他小股东合计占股份35%。为强化管理,甲企业派出副总经理王某任乙公司董事长,并组建乙公司董事会。依据《安全生产法》,乙公司的安全费用投入责任主体是( )。
万事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与其他二家公司开会,要求大家都作为拟设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三家公司一致同意。拟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定为6000万元,万事达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为1000万元,其他二家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累计为600万元,拟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额为4400万元。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这三家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三家公司各出一名代表作董事,为了将来工作方便,在从市工商局请一位副局长担任董事。
公司设监事会,由两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个监事由万事达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任,一个监事由万事达有限责任公司派员出任是执行监事,负责日常监事事务。公司如期募集股份成功然后设立,在准备进行公司登记前,由律师对公司的章程草案和其他文件进行整理。如果你是律师,请针对以下问题,对该股份公司的上述做法提出法律意见: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Ⅱ.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Ⅲ.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Ⅳ.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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