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堤防加固项目的施工合同,主要内容为堤身加固和穿堤涵洞拆除重建。为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将堤身划分成为2个施工段组织流水施工,初始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单位: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项目部在审查初始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提出了优化方案,即按"先Ⅱ堤段后Ⅰ堤段"顺序组织施工,其他工作逻辑关系不变,各项工作持续时间不变,新计划已获监理单位批准并按其组织施工。事件2:在进行第Ⅱ段堤基清理过程中发现蚁穴和大量白蚁,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采用灌浆处理方案,增加费用10万元。施工单位因不具备灌浆施工能力,就自行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灌浆工作Ⅰ从第Ⅱ段堤基清理完成开始,到堤顶道路施工前结束,工作持续时间20天。事件3:由于设计变更,"Ⅱ段堤身填筑"(F工作)推迟5天完成。事件4:Ⅰ段砌石护坡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碎石垫层厚度局部不足,返工处理,D工作推迟3天完成。事件5:第225天末检查时,"Ⅱ段砌石护坡"(G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Ⅰ段堤身填筑"(C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穿堤涵洞"(K工作)已累计完成60%工程量。
【问题】1.根据事件1和事件2,绘制新的施工网络计划图(工作名称用原计划中的字母代码表示),分别计算原计划与新计划的工期,确定新计划的关键线路(用工作代码表示)。
2.事件2中,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外,"相关单位"还应包括哪些?对于分包工作,指出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正确做法。
3.分别指出事件3、事件4的责任方,分析对工期的影响及可获得工期补偿的天数。
4.根据事件5,分别指出第225天末G、C、K工作已完成多少天工程量,及其对工期有何影响(假定各工作匀速施工)?
1.(1)绘制新的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2)原计划工期457天,新计划工期440天。(3)新计划关键线路:A→E→F→C→D→H。2.(1)"相关单位"还应包括设计单位和白蚁防治研究所。(2)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分包单位不妥;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不妥。正确做法是:施工单位提出分包申请经监理机构审核,业主同意后,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3.(1)事件3中,责任方为发包人,影响工期5天,可获得5天的工期补偿。(2)事件4的责任方为承包人,影响工期3天,不能获得工期补偿(或可获得0天的工期补偿)。4.根据第225天末检查结果:(1)G工作完成了44天工程量,拖期11天,总时差10天,对工期影响1天。(2)C工件完成了48天工程量,拖期7天,C为关键工作,对工期影响7天。(3)K工作完成了72天工程量,拖期133天,总时差240天,对工期无影响。【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网络计划绘制,网络计划的计算,关键线路与工期确定。本小题首先考核网络计划的绘制,因本例中只是按先"Ⅱ堤段"、后"Ⅰ堤段"改变施工顺序,所以网络图只需要把"Ⅱ堤段"和"Ⅰ堤段"对应的工作对调即可;增加灌浆的工作,根据题意,把节点3和节点7用箭线连接即可。然后是计算工期,找关键线路。对于原网络图,可采用标号法即可。对于优化调整后的网络图,因为牵涉到第3、第4小问中需要分析工作延误对于工期的影响,按照时间参数计算的方法,直至计算出工作的总时差。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变更和分包的合同管理问题。承包单位在履行分包管理职责时,应注意:①施工分包是指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水利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但仍需履行并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合同确定的责任和义务。②水利工程施工分包按分包性质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其中,工程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与分包工程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③工程分包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或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劳务作业分包由承包人与分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④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技术、经济条款。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送发包人备案。⑤除项目法人依法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网络计划实施中,工期延误的责任方及工期索赔。事件3中,因为设计变更造成F工作推迟5天,是发包方责任;而且该工作为关键工作,因此影响工期5天,承包商可获得5天的工期补偿。事件4中,D工作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而返工延误3天,是承包商自身责任;D工作是关键工作,因此影响工期3天;因为是承包人的责任,故不能获得工期补偿。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工作进展表示方法以及工作延误对工期的影响。第225天末检查时,"Ⅱ段砌石护坡"(G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G工作完成了110×40%=44(天);"Ⅰ段堤身填筑"(C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C工作完成了120×40%=48(天);"穿堤涵洞"(K工作)已累计完成60%工程量,K工作完成了120×60%=72(天)。按计划进行时,第225天末:①G工作最早开始时间为170天,应完成工程量为225-170=55(天);故拖期55-44=11(天);G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0天,故影响工期1天。②C工作最早开始时间为170天,应完成55天工程量,故拖期7天;C工作为关键工作,故影响工期7天。③K最早开工时间为20天,215-20=205(天),大于K工作持续时间,故工作应全部完成。但K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240天,故不影响工期。
某建设工程项目中,甲公司作为工程发包人与乙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乙公司又与劳务分包人丙公司签订了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则在劳务分包合同中,关于丙公司应承担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某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设备安装工程开始施工,合同中没有规定土建承包人有配合安装的义务。工程师为避免施工的交叉干扰发出暂停部分土建施工指示,导致土建承包人的损失,由( )。
某综合办公大楼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价为3856万元人民币,工期为2年。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某施工单位进行该项目的 施工。 在正式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前,发包人 (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草拟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供双方再斟酌。其 中包括如下条款: (1)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依次为: ①合同协议书;②招标文件;③投标函及其附 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⑥施工合同专用条款;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计算标准和要求。 (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 认后执行。承包人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 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承包人参考使用。 (5)承包人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6)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 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 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 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予以顺延。 (7)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承包人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共同承担。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进行施工招标。事件2:该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澄清的通知,施工单位作为投标人按时递交了答复,修改了工期计划,满足了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可工期修改。事件3: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要求中标单位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但不调整单价,否则不签合同。事件4:合同约定,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①提供施工用地;②执行监理单位指示;③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④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⑤提供测量基准。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①垫资100万元;②为监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③组织工程验收;④提交施工组织设计;⑤为其他人提供施工方便。事件5:合同部分条款如下:(1)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自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中规定的开工日次日起算。合同工程量及单价见表1F420155-1。(2)合同签订当日生效。合同生效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施工期最后2个月等额扣回。(3)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施工期内,按每月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扣留。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期1年。问题: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事件1、事件2、事件3的处理方式或要求是否合理?逐一说明理由。
(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分别指出事件4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中的不妥之处。
(3)按事件5所给的条件,合同金额为多少?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应扣留的保留金总额为多少?
(4)按事件5所给条件,若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各项工程,计算施工单位工期最后一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保留金扣留、工程预付款扣回、应收款。
5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由发包人与承包商为完成一定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
5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是工程发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由发包人负责完成拟定的工程任务,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
6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附件。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51.如果中标的施工企业拒绝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 )。
23.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中标单位应与发包人依据( )等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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