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于2009年3月购入一台需安装的生产设备,买价为2300万元,增值税为391万元,支付运杂费5万元。乙公司安装该设备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费分别为160万元和27.2万元,另外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计税价格为350万元,该产品为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10%。2009年4月28日,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乙公司生产经营用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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