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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多选题
2021-12-25 03:19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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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C| D

试题解析
(1)选项A: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王某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不属此列;(2)选项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张某只是大股东,而非“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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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王某作为发起人持有公司2%的股份,2012年7月1日刘某和关某各受让甲公司3‰的股份,2013年12月5日张某购入甲公司4‰的股份。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2年2月1日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2012年2月5日交货,乙公司2012年2月10日支付货款,甲公司按期交货后,乙公司迟迟不予付款。由于甲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总经理交好,甲公司一直不催讨。时至2014年1月30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公司于2013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是(  )。
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净资产5000万元。该公司于2007年1月公开发行一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2007年11月,该公司又公开发行三年期公司债券600万元。2008年7月,该公司拟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万元。
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净资产5000万元。该公司于2007年1月发行一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2007年11月,该公司又发行三年期公司债券600万元。2008年7月,该公司拟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 )万元。
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监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有()。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甲公司 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 8 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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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净资产5000万元。该公司于2013年1月发行一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2013年11月,该公司又发行三年期公司债券600万元。2014年7月,该公司拟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万元。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4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14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4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4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4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4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职务。赵某向董事会抗议称: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应当解除其职务,且董事会实际出席人数未过半数,董事会决议无效。公司于次日公布了董事会关于免除赵某职务的决定。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未披露情形,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3万元。钱某辩称,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的行政处罚生效后,有投资者拟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其中,周某在甲公司公开发行时即购入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14日卖出,损失10万元;吴某于2011年6月2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郑某于2011年4月5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2012年2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职务。赵某向董事会抗议称: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应当解除其职务,且董事会实际出席人数未过半数,董事会决议无效。公司于次日公布了董事会关于免除赵某职务的决定。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未披露情形,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3万元。钱某辩称,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的行政处罚生效后,有投资者拟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其中,周某在甲公司公开发行时即购入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14日卖出,损失10万元;吴某于2011年6月2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郑某于2011年4月5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2012年2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投资者周某、吴某和郑某能否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4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14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4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4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4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4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职务。赵某向董事会抗议称: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应当解除其职务,且董事会实际出席人数未过半数,董事会决议无效。公司于次日公布了董事会关于免除赵某职务的决定。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未披露情形,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3万元。钱某辩称,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的行政处罚生效后,有投资者拟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其中,周某在甲公司公开发行时即购入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14日卖出,损失10万元;吴某于2011年6月2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郑某于2011年4月5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2012年2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职务。赵某向董事会抗议称: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应当解除其职务,且董事会实际出席人数未过半数,董事会决议无效。公司于次日公布了董事会关于免除赵某职务的决定。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未披露情形,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3万元。钱某辩称,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的行政处罚生效后,有投资者拟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其中,周某在甲公司公开发行时即购入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14日卖出,损失10万元;吴某于2011年6月2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郑某于2011年4月5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2012年2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投资者周某、吴某和郑某能否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并分别说明理由。
2008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1000万元最高额抵押合同,甲公司以自己的办公楼作抵押。2008年2月1日,乙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债权确定期间。2009年5月1日,乙银行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C银行(无其他约定),截止到2010年2月1日,甲公司累计向乙银行借款1300万元,2010年3月1日乙银行要求甲公司还款,甲公司依法将办公楼拍卖,价款为120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8年6月1日,甲公司向王某发出录用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了薪资待遇,并约定1个月后正式到公司上班。2008年7月4日,王某到甲公司报到上班,双方于2008年7月10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甲公司与王某建立劳动关系的日期是:
2008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08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08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08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08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08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做出答复。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14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继续在证券交易所买卖乙公司的股票,于2014年2月10日持有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10%,甲公司于2008年2月13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于2009年7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1)2009年2月10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甲公司于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09年4月1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6%的股份,收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计入甲公司的成本费用,截止7月1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
(3)2009年5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王某同甲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20万元。
(4)甲公司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2009年5月10日,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6月15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
(5)2009年6月,乙公司严重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甲公司怠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甲公司于2010年5月依法成立。成立时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甲公司于2011年5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董事的是()
甲公司于2010年5月依法成立。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甲公司2008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乙公司70%的股份,采用成本法核算。乙公司于2008年4月2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2008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2009年5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甲公司2009年确认应收股利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元。
甲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于2016年3月31日批准报出,甲公司因违约于2015年10月被乙公司起诉,该项诉讼在2015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认为很可能败诉,赔偿的金额为100万元,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2016年3月12日,法院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乙公司的经济损失12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服从法院判决,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甲公司关于上述事项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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