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人员与委托单位交接阳光网盾、代发明细清单(或加密批量代发业务申请书)、电子数据磁盘、代发成功(失败)清单等资料时,应进行交接登记,由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登记内容包括()。
同一营业机构的业务传票应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
a、网点科目轧账单、网点尾箱余额核对单、事中已监督与未监督流水清单、图形前端事中监督报表、网点未处理清单、柜员签到信息表、次日当班柜员清单、个人网上银行网点交易流水等;
b、网点非集中处理业务传票,包括未集中处理的对公业务传票和对私业务传票;
c、网点集中处理柜员签到信息表;
d、网点集中处理业务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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