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盲和低视力的康复。
一些眼病患者虽经积极治疗,仍处于盲和低视力状态。对于这些患者并不意味着已经毫无希望,应当采取康复措施,目的是尽可能地使这些患者能过着接近正常人的生活。眼科医生的责任不仅在于诊断、治疗和预防那些致盲眼病,而且应当关注处于盲和低视力状态患者的康复。应当尽快地使盲人适应生活。盲人适应生活的能力,可因盲发生年龄、患者的性格、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及其他因素而有很大的差别。老年盲人可能会较平静地接受盲的事实,而对青壮年来说,盲的状态常会对他们的职业和社会生活造成巨大冲击。出生时就失明的人,或视力是逐渐而不是突然丧失的人,会相对平静地接受盲的事实。不同类型的盲人会有不同的需要。因此盲人的康复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个体化实施。老年盲人可能最需要适应家庭生活方面的训练,而年轻的盲人则需要适应社会生活、教育、工作等比较全面的训练,包括盲文方面的训练。对于仍有部分视力的盲人和低视力患者来说,应当采用光学助视器和非光学助视器来改进他们的视觉活动能力,使他们利用残余视力工作和学习,以便获得较高的生活质量。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会给盲人带来方便。声纳眼镜、障碍感应发生器、激光手杖、触觉助视器等虽然不能给盲人获得正常人那样的影像,但明显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人工视觉的研究有可能使盲人重建视觉。盲人的教育和就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国主要通过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工作,很多地方设立了盲童学校,进行文化和专业技术培训。国家对吸引盲人的单位给予优惠政策,有助于全社会都来关心盲人,使他们能像健康人一样幸福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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