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多选题]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审核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的答案

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审核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提出回避()。

多选题
2021-12-29 22:21
A、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担任并购重组当事人或者其聘请的专业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B、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并购重组申请公司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C、委员本人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两年内为并购重组当事人提供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D、委员兄弟姐妹的配偶,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或机构与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委员公正履行职责的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A| B| C| D

试题解析
熟悉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规定、权利与义务以及回避制度。

感兴趣题目
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分为召集人组和专业组,其中专业组分为()。
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审核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提出回避()。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召开的第4个工作日前将会议审核的()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1998年()出台后,提出要打破行政推荐家数的办法,以后国家就不再确定发行额度,发行申请人需要由主承销商推荐,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核准。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可以弃权。()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不得提议暂缓表决。()
《并购重组共性问题审核意见关注要点》在盈利能力与预测方面的关注事项包括()。
在《并购重组共性问题审核意见关注要点》中,对挽救上市公司财务困难的重组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关注的内容包括()。
()是证券承销制度的核心,是证券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签署旨在规范和调整证券承销关系以及承销行为的合同文件。
开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该遵循“()”的原则。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产品功能包括利用农业银行自身渠道和与中介机构的合作,为并购方推荐()或是为出让方寻找()提供专业咨询与顾问服务。
相关题目
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为()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名。
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年,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届。

( )是证券承销制度的核心,是证券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签署旨在规范和调整证券承销关系以及承销行为的合同文件。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应当具有2 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2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 )万元。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财务顾问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

Ⅰ.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及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

Ⅱ.帮助委托人分析并购重组相关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设计并购重组方案,并指导委托人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作申报文件

Ⅲ.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委托,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全面评估相关活动所涉及的风险

Ⅳ.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向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票为通过,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在投票时()。
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工作,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为()名。
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接受中国证监会聘任后,如持有上市公司证券的,应当在聘任之日起()个月内清理卖出。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具有两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2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万元。
并购重组申请人可在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诉意见。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符合关于完整经营实体的规定且业绩需要模拟计算的,不得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将本次重组方案提交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
并购重组委员会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并参与表决。()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未按规定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或者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财务顾问根据规定,对相关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出具专业意见的,应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作为财务顾问专业意见的附件一并上报。()
根据《财务顾问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于()起施行。
发审委委员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文件时,有()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提出回避。
在审核并购重组申请事项时,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等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国证监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行业自律组织或者()中国证监会聘任的程序选聘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