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教育合同成立与否,纯属()判断,其意义在的答案

教育合同成立与否,纯属()判断,其意义在于识别某一教育合同是否已经存在,是此合同还是彼合同,以及教育合同行为与教育事实行为、侵权行为之间的区别。

单选题
2021-09-02 13:35
A、事实
B、法律
C、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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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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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共同对教育合同内容所作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以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为标准,可以将教育合同划分为有偿教育合同和无偿教育合同。
教育合同必须采取口头形式。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必须以教育合同书文本证明教育合同的存在及其主要内容。
教育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的教育目的,协商教育合同的内容,并最终就()达成协议的活动。
教育合同的预期违约,是指在教育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预计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
教育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指教育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教育合同权利的权利。
教育合同权利转让具有哪些法律特征?教育合同权利转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
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教师是艺术,其生命在于()。
教育合同纠纷可能发生于教育合同的()以及教育合同权利的行使过程之中。
任何一方或各方违约,都会影响或阻碍教育合同目的实现,因此()引发教育合同纠纷。
要约在性质上是一种意思表示,其内容是邀请对方和自己订立教育合同,是以和对方订立教育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开列欲订立的教育合同条款并等待对方接受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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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或各方违约,都会影响或阻碍教育合同目的实现,因此()引发教育合同纠纷。
在教育合同纠纷的处理中,当事人是教育机构的,一般由()作为教育合同纠纷处理的直接责任人。
教育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是教育机构的,一般由()作为教育合同纠纷处理的直接责任人。
教育合同转让行为未经()达成完全一致意见,导致教育合同转让行为无效。
教育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完毕之前,教育合同文本应由()部门留存。
教育合同拟定阶段的风险防控办法是紧紧围绕()拟定条款, 严格执行教育合同审核制度。
以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为标准,可以将教育合同划分为有偿教育合同和无偿教育合同。
教育合同成立与否,纯属()判断,其意义在于识别某一教育合同是否已经存在,是此合同还是彼合同,以及教育合同行为与教育事实行为、侵权行为之间的区别。
在教育合同订立过程中,()生效时,教育合同成立。
为了防控教育合同策划阶段的风险,应当在教育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分析环节,要求在订立教育合同之前必须对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分析研究,确保教育合同行为建立在合乎法律与政策的基础之上。
在教育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等方法对教育合同内容加以控制,是防止对方单方面改动教育合同文书的恰当措施 之一。选择一项或多项:
()订立的教育合同属于可撤销教育合同。选择一项或多项:
一般情况下,教育合同()的条款是教育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属于必要条款。选择一项或多项:
()的教育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教育合同。选择一项或多项:
因()导致教育合同解除,是教育合同解除的一种情形。选择一项或多项:
在教育合同的履行中,()属于履行主体或履行时间的变动。这些变动不涉及教育合同本身,合同本身还是原来的合同。选择一项或多项:
教育合同的提前履行,是指在教育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履行,如提前开学、提前交费等。这是教育合同履行中的履行行为的变动。
可撤销教育合同是相对无效的教育合同。可撤销的教育合同最终命运如何,与当事人的态度无关。
在教育合同纠纷的处理中,当事人是教育机构的,一般由()作为教育合同纠纷处理的直接责任人。
教育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是教育合同的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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