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费里教育法》的相关内容。
1881和1882年,法国的费里提出两项教育法案。其要旨是宣布实施普及、义务、免费和世俗的初等教育。该法案为以后近百年间法国国民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第一个法案规定:
(1)母亲学校(幼儿园)和公立小学一律免收学费;
(2)公立学校不允许装饰宗教标志,不开设宗教课程。
第二个法案规定:
(1)对6-13岁的所有儿童实施强迫的、义务的初等教育,可进公立或私立小学,或在家庭私塾接受教育;在家庭读书的儿童自第三学年起,每年须接受一次公立学校考试,以检查私塾的教学;对不送孩子入学的父母处以罚款、监禁等处分。
(2)在小学开设法语、历史、地理、生物、自然、算术、法政常识、农业常识、卫生、图画、音乐、体育、军训(男生)、缝纫(女生)等课程。废除宗教课,增设公民和道德课;增设手工课和各种主要手工业工具的用法课。
(3)允许学校除星期日外,每周停课半天,由学生家长在校外按各自的宗教信仰安排宗教活动。取消教会、教士监督学校的权力,由职业教育家领导学校理事会;宗教团体成员不得在公立学校任教。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