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或独任庭的审判员;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进达被告人;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4)将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的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件、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依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执行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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