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A.相同:民法和商法相联系的理论依据是二者调整的都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民法的民事主体制度关于公民、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规定。民法的法律行为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对于商事组织(公司、合伙、独资企业),对商事交易,都具有一般的规范作用。
B.不同:民法是调整一切平等主体关系的一般性规则,而商法则是调整某些平等主体关系的特殊性规则。民法是关于民事法律的基本法,商法是民事法律的特别法。特别法优先,对于商事法律关系,商法有规定的,优先适用商法规定;商法无规定的,适用民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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