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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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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构的()等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多选题
2022-01-03 21:02
A、利润额
B、经营收入
C、职工工资
D、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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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D
试题解析
标签:
企业所得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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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当期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政策的规定:总机构在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时下列哪一个因素不参与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以下关于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总机构报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后()日内,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平台或邮寄等方式,及时传送给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构的()等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施工企业所得税纳税,在施工过程中重点关注总分支机构跨地区经营纳税,其原则是,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办理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涉税事项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同时报送()和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在总机构集中清算年度发生的亏损,可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亏损。
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格局下,分支机构缴多少税都是跟分支机构的盈利水平有直接的关系。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在总机构集中清算年度发生的亏损,可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亏损。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在总机构集中清算年度发生的亏损,可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亏损。
某保险公司总机构设在我国某大城市,除在该在大城市设立具有独立经营职能的投资分支机构(该投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能分开核算)外,还分别在我国A、B两省省城设有从事保险业务的二级分支机构。该保险公司实行以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根据2011年第一季度报表得知,公司第一季度取得利息和保费收入共计36000万元、发生的税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共计26020万元(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此外,从公司以前年度报表中得知投资分支机构和A、B两省的二级分支机构2009年度、2010年度有关资料如下:2009年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如下表(单位:万元)相关项目及金额二级机构及合计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投资分支机构2000020011000A省分支机构4000050015000B省分支机构5600064026000合计金额1160001340520002010年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如下表(单位:万元)相关项目及金额二级机构及合计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投资分支机构2300025012000A省分支机构4500058018000B省分支机构6000070028000合计金额12800015305800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共计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3)简要回答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4)回答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计算公式。 (5)计算投资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6)计算投资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7)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8)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9)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10)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1)计算总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2)计算总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中央国库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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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6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为300万元,来源于境外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为150万元(人民币,下同),该项所得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40万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30万元。甲公司汇算清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的税款为()万元。
各分支机构应()汇总统计,并向总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送以下反洗钱信息。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上海,在天津和深圳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4年8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20万元、160万元、600万元;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500万元、32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4年9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深圳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上海,在天津和深圳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4年8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20万元、160万元、600万元;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500万元、32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4年9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总公司在上海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上海,在天津和深圳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4年8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20万元、160万元、600万元;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500万元、32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4年9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北京市某国有企业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税务机关对某企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发现该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为20万元,按照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应为14万元,则在计算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利息为()。
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应于每月初()工作日内汇总上报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情况,逐级上报至主报告机构。同时报关外汇局当地分局。
总机构设在A地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在B地设有一销售分机构,对分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A地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以南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存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而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如需改由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的,需 ( )。
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以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交增值税,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分别解缴入库。
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
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总分公司体制的,其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为其分支机构(分行或分公司)。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也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新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分支机构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大于分支机构已预缴税额,差额部分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税务机关,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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