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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设在A地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在B地设有一销售分机构,对分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A地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判断题
2022-01-0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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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企业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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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境内所得()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无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率。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A企业从中国境内B企业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A企业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 )的比例税率。
某企业是生产电机的企业,在境外设有营业机构。2008年该企业的境内营业机构盈利1000万,境外营业机构亏损100万。企业26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能否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有不同意见,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
某企业是生产电机的企业,在境外设有营业机构。2008年该企业的境内营业机构盈利1000万,境外营业机构亏损100万。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能否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有不同意见,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  
某企业是生产彩电的企业,在境外设有营业机构。2008年该企业的境内营业机构盈利2600万,境外营业机构亏损380万。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能否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有不同意见,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 )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境内所得()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 )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某保险公司总机构设在我国某大城市,除在该在大城市设立具有独立经营职能的投资分支机构(该投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能分开核算)外,还分别在我国A、B两省省城设有从事保险业务的二级分支机构。该保险公司实行以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根据2011年第一季度报表得知,公司第一季度取得利息和保费收入共计36000万元、发生的税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共计26020万元(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此外,从公司以前年度报表中得知投资分支机构和A、B两省的二级分支机构2009年度、2010年度有关资料如下:2009年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如下表(单位:万元)相关项目及金额二级机构及合计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投资分支机构2000020011000A省分支机构4000050015000B省分支机构5600064026000合计金额1160001340520002010年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如下表(单位:万元)相关项目及金额二级机构及合计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投资分支机构2300025012000A省分支机构4500058018000B省分支机构6000070028000合计金额12800015305800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共计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3)简要回答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4)回答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计算公式。 (5)计算投资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6)计算投资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7)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8)计算A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9)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 (10)计算B省分支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1)计算总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2)计算总机构2011年第一季度预缴中央国库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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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上海,在天津和深圳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4年8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20万元、160万元、600万元;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500万元、32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4年9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深圳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上海,在天津和深圳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4年8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20万元、160万元、600万元;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500万元、32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4年9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总公司在上海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上海,在天津和深圳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4年8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20万元、160万元、600万元;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500万元、32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4年9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计算题:
某境内甲居民企业2010年取得境内所得200万元,从A国取得税后收益49万元(已按照当地规定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另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税前),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万元。从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60万元(税前)。
甲企业2011年取得境内所得180万元,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90万元,A国规定该项所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B国的丙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40万元(税前)。
已知:B国生产经营所得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要求计算:

北京市某国有企业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总机构设在A地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在B地设有一销售分机构,对分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A地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以南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存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来源于()缴纳所得税。
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履行全面纳税义务,就下列所得纳税()。
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符合下列哪些规定( )。
某卷烟批发企业总机构设在A县,2014年4月批发卷烟给卷烟零售商,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批发雪茄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当月,其设在B县的分支机构批发卷烟给卷烟零售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则总机构应申报缴纳消费税()万元。
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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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当期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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