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以一批A产品换取乙公司的生产用设B。A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等于计税价格);B设备的原价为420万元,已计提折旧70万元(不考虑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无法取得其公允价值。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60万元,另为换人产品支付运费5万元。假设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算,2008年10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甲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00台(要求为2008年生产的A产品),每台1.52万元,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A产品13000台,单位成本1.4万元,2008年12月31日的市场销售价格是1.4万元/台,预计销售税费为0.1万元/台。
甲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了A产品10000台,每台的实际售价为1.52万元/台,甲公司于2009年3月1日销售A产品100台,市场销售价格为1.3万元/台,货款均已收到。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08年年初甲公司已为该批A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00万元。
要求:
甲公司20×7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400件,单位售价65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500元。
甲公司于20×7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30%.至20×7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
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不会变更;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甲公司于20×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前,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至20×8年3月3日止,20×7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率为35%。
要求:
甲公司及其子公司(乙公司)20×7年至20×9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7年l2月2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将生产的一台A设备销售给乙公司,售价(不含增值税)为500万元。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将A设备交付乙公司,并收取价款。A设备的成本为400万元。乙公司将购买的A设备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于交付当日投入使用。乙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A设备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20×9年12月31日,乙公司以26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将A设备出售给独立的第三方,设备已经交付,价款已经收取。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l7%。根据税法规定,乙公司为购买A设备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出售A设备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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