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评析各种不同的教育主、客体论。
观点之一:复合主体论第一,教学地位的相对性:生教师;生教生;生自教。
第二,师生主体地位的相对性:相对于教育内容、物质而言,师生皆为主体;就师生相互关系而言,互为主客体,互为存在的条件。从教的角度和学的角度看,同时是此活动的主体、彼活动的客体。(主体,是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是有意识的、有能动性的人。)第三,复合主体不是平行的双主体:师生都是教育活动的承担者,都处于主体地位,共同客体是教育内容、物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活动是互相联系、相互影响的;两个主体在教育活动不同过程中有不同之主次关系。
观点之二: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强调了教学过程中教的一面,忽视了学的一面。诚然,从教的角度看,学生是教师教学活动时被认识、被控制的客体,是教育活动的对象。但是,教育是由教与学构成的双边交互活动。研究师生关系,不能只从教的角度看,还要从学的角度看。第一,从学的角度看,教师也是学生认识的对象和从事学习的条件,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结果对教师的教起调节作用,影响教师的行为和思想感情。第二,学的活动只能由受教育者来完成,教师不能代替。这里涉及到能动性发挥问题和自我教育问题。在这一片面观点指导下,往往会忽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观点之三:只有受教育者才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包括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这种观点)这种
观点认为,教育活动归根结底是使受教育者得到发展,而受教育者的发展只有通过自身的活动才能实现。持这种观点的做法将片面强调教育活动中学的一面,而忽视教育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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