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艺术中真善美的关系
一般说来,文学艺术具有的社会功能是建立在审美作用下的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文学艺术的审美作用是最基本的最独特的作用。文学艺术的社会功能的发挥的原因在于文学艺术反映真善美。简单地说,真是合规律,善是合目的,美日合形式的。它们三者都有其对立面:真对假,善对恶,美对丑。在层面上,它们又有不同,真有现象和本质之别,善有实践的,道德的,意识的三个层面。在审美的过程中,也有审丑的问题。丑如何转化为艺术欣赏的对象,好就是说为何有审丑的问题。简单地说,真善是美的前提,美是真善的体现,但真善不一定美,真善具有功利性,而美的功利性则是潜藏的,真善讲形式,但不重形式,而形式在审美中占重要的地位。
直至17至18世纪中叶,法国美学家阿贝·巴托将艺术分为“美之艺术”、“机械之艺术”和 “介于二者间之艺术”三类,在理论上较早区分了美的艺术与实用工艺,并建立“美之艺术”体系。
直至17至18世纪中叶,法国美学家阿贝·巴托将艺术分为“美之艺术”、“机械之艺术”和 “介于二者间之艺术”三类,在理论上较早区分了美的艺术与实用工艺,并建立“美之艺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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