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2条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即确定中华民国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具有宪法效力的约法,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由( )以临时大总统身份正式公布。(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四条规定,由下列( )机构行使统治权。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