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中的规定与国际贸易惯例发生冲突时,要以惯例为准。
在我国援用国际惯例作为处理涉外合同事宜的法律根据时,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
签署双边性涉外商务合同时,有关各方的国旗需插放在该方签字人座椅的正前方,并须恪守以面对房间正门为准的( )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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