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学前教育的基本特点及其对教育的启示。
(1)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幼儿去幼儿园接受教育是自愿的而非强迫接受的,家长完全可以根据孩子和自己各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送孩子进托儿所或幼儿园,以及送孩子进哪所幼儿园或托儿所。启示:学前儿童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学习可以很自主和自由,因故未上学前教育机构,事后家长和教师不得强迫他们进行课程补习。
(2)学前教育保教结合学前期是儿童生长发育十分迅速而旺盛的阶段,也是身体各种器官、各个系统的机能还没有发育成熟和完善的时期。因此,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对成人的依赖性很强。启示: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要特别强调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在保育的前提下进行的。
(3)学前教育的启蒙性幼儿园前教育的启蒙性,是指对学前儿童的教育要与他们的现实发展需要联系起来,要启于未发、适时而教、循序渐进,不损伤"幼嫩的芽",并且要促使其茁壮成长。
(4)学前教育的直接经验性在学前教育阶段,由于学前儿童的认知水平较低,知识经验欠缺,他们认识事物主要是通过感官和动作。而且,他们的思维方式主要是通过具体形象思维,学前儿童只有通过感官和动作确切地接触到事物并操作它们,才会理解它们。
启示:学前教育具有直接经验性。在学前教育中,要注意为学前儿童提供丰富的实物材料和真实的生活情形,帮助他们获得直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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