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于1999年2月登记结婚,共同居住在甲单位分配的公房。婚后甲迷上了赌博,经常彻夜不归,对乙生活极少关心,不承担家务,也不负担家庭开支。虽经乙多次规劝,甲仍我行我素。无奈乙于2008年3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甲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目前住房由他本人继续租赁使用,乙应无条件搬出。以上争议,虽经多次调解,仍未达成协议,乙坚持离婚。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如何解决双方当事人对住房间题的争议?
甲男与乙女于1989年结婚。乙女远在美国的姑姑早就表示乙女结婚时将给1000美元作为贺礼。1990年乙女姑姑回国,并实现诺言给乙女1000美元。甲男父死于1980年,1990年其母也去世,甲男与弟弟继承了父母遗产,房屋各4间。1991年甲男去海南经商,不久与丁女共同生活,从此未与家中联络,乙女因女儿年幼自己经常生病生活困难,借债1万元。1995年,甲男因车祸去世,甲男与丁女共有财产约3万元,个人财产20万元。
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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