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7日~18日的9时~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投标单位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单位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单位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单位投标,并宣读该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做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单位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单位B为中标人。由于投标单位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单位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单位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单位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单位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从所介绍的案例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12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有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参加了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2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3人。评标委员会于1o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11月10日招标人向B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上述项目招标评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6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0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0年10月20日,A、B、C、D、F5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有A.B.C.D.E五单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该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名、第二名O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3.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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