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可观者,邑人奇之,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竭于邑人.不使学。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人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归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试用有关教育理论分析文中所述事例。
宋朝王安石写过一篇《伤仲永》的短文,说金溪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少年,5岁时就能作诗,但后来由于他父亲没有及时教育,使他到十二三岁时写的诗就不如以前了,到20岁左右,则“泯然众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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