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内,向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6.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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