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分管负责医院教学工作的院长有何职责。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具体职责如下:
(1)把握住医学教育的方向和要求,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
(2)协调医院教学管理部门与医院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如医务办、后勤办、科研办等的关系,加强与所属医学院校及其他医学院校的沟通,保证临床教学任务完成。
(3)重视临床学科的建设和临床师资队伍的培养,促进教学与医疗、科研相结合,推动临床与基础医学相结合。
(4)负责审定系、教研室每学期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及教材、讲义,审定期终考试的考题。
(5)对临床教学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并对这些人员的选留、调动、晋级、进修、留学等提出具体意见。
(6)领导班主任和教师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有益活动,使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7)按规定对学生的学籍和奖惩评定提出具体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报请医学院校领导审批。
(8)组织教学工作研讨会,交流临床教学经验。处理其他行政事务工作,包括对教师的教学课时津贴、教学用房的改建和扩建、教学仪器和设备的经费预算管理等。
(9)熟悉和了解医学科学发展的动向,医学教育改革的趋势,对临床教学改革做出前瞻性的思考,提出改革措施。
(10)抓好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夯实基础,为医院进一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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