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判定的标准有哪些?
(1)关联的时间顺序:指怀疑病因与疾病的前因后果时间关系。前瞻性设计(队列或实验研究)在确定前因后果时间顺序上最佳,回顾性设计(病例对照研究)次之,横断面设计较差。
(2)关联的强度:指怀疑病因与疾病的统计学关联越大,是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就越大,是偏倚所致的可能性就越小。一般指分类资料的相关。
(3)剂量—反应关系:可以看成是针对等级或连续性变量资料的关联强度。
(4)暴露与疾病的分布一致性:可以看成是针对集团资料的关联强度(生态学相关)。
(5)关联的可重复性:研究的关联能在其他研究中得到重复,则为因果关联的可能性增加。
(6)关联的合理性:客观上同现有的理论知识不矛盾,主观上能为评价者的信念所接受。
(7)终止效应:怀疑病因自然或人为去除(下降),引起疾病发生率下降。终止效应对因果论证的强度较高。
(8)关联的“特异性”:从多因多果的观点看,特异性是错误的;从病因必要性含义看,特异性优势是多余的。
因此,特异性不符合现代流行病学的观点,应当放弃。一个病因研究本身必须要达到或部分达到第1,2(或3、4)条标准(前因后果、广义关联强度),如果符合第7条标准(终止效应)则更好;第5,6条标准(重复性、合理性)是对该研究的外部评价,如果不吻合则因果关联的可信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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