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质量的基本判定标准。
⑴录音制品。节目中不能有断音、漏音和复音,放音时不能出现接头声等各种杂音,不应有严重失真或明显走调。 ⑵录像制品。画面要清晰稳定。色彩还原好,声画同步,声音清晰,无“马赛克”现象,无明显噪音、杂音、断音、漏音和复音,不应有严重失真或明显走调,语言、语调正确和谐。 ⑶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的光盘部分其复制与音像制品复制的原理大致相同,因此质量的基本判定标准也和音像制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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