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保持现状,继续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保持现状,继续使用为前提进行估价。现有建筑物应予保留的条件是:现状房地产的价值()新建房地产的价值减去拆除现有建筑物的费用及建造新建筑物的费用之后的余额。
某房地产开发商于2007年1月1日以8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一宗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面积1公顷,用途为写字楼,容积率为4,土地使用期限为法定最高年限,现正进行开发建设,预计2010年1月1日建成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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