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至少应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Ⅰ.船上报告油污事件的程序;
Ⅱ.油污事件中需联系的当局、人员名单;
Ⅲ.为减少或控制排油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Ⅳ.船舶与沿海国和地方当局的联系方法和要点。
根据《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舶发生哪些泄漏事故时,应采取立即停止有关操作,关闭管系上的所有筏门,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实施最初的溢油应急反应程序,将事故情况通知供油船(设施)的措施()。
Ⅰ.管系泄漏;Ⅱ.舱柜满溢;Ⅲ.船体泄漏;Ⅳ.海损溢油。
下列哪些证书是《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船舶应具备的()。
Ⅰ.客船安全证书;Ⅱ.防止油污证书;Ⅲ.船舶执照;Ⅳ.船舶国籍证书。
PSC官员对船舶的详细检查中包括对船上的操作性要求的检查。根据IMO港口国监督程序的规定,对船舶的操作性要求包括()。
Ⅰ.应变部署表的配备及船员对应变职责的了解;
Ⅱ.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配备;
Ⅲ.防火控制图的配备;
Ⅳ.破损控制图的配备(客船)。
对船上应急反应计划的复查,可通过下述哪些方法完成()。
Ⅰ.PSC的操作性检查;
Ⅱ.船上平时的演习;
Ⅲ.船公司每年的复查;
Ⅳ.船舶发生事故后,对计划的完整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复查。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至少应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Ⅰ.船上报告油污事件的程序;
Ⅱ.油污事件中需联系的当局、人员名单;
Ⅲ.为减少或控制排油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Ⅳ.船舶与沿海国和地方当局的联系方法和要点。
按照《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规定,当船舶因海损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溢油时应向沿岸国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Ⅰ船上货物种类、数量;
Ⅱ船舶损坏的情况;
Ⅲ天气、海况;
Ⅳ船舶尺度、类型
船上紧急情况应急计划综合系统的“反应行动”模块应就船舶在()时的紧急情况向船上人员提供指导。
Ⅰ.航行;Ⅱ.停泊;Ⅲ.港口;Ⅳ.坞内。
根据《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要求,船舶出现下列哪些实际排油情况时应向最近的沿岸国报告()。
Ⅰ.船体损坏造成溢油;
Ⅱ.加装燃油时产生溢油;
Ⅲ.为保证船舶安全或海上救助目的所进行的排油;
Ⅳ.按照规定标准排放含油污水。
巴黎备忘录有关ISM规则的监督程序规定,当船舶存在明显理由时,PSC官员可对安全管理体系(SMS)进行详细检查。“明显理由”包括()。
①新船员上船,如何使其熟悉职责;
②船上是否有关键设备的操作须知;
③船上是否建立维修保养制度;
④船上是否有应急计划。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至少应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Ⅰ.船上报告油污事件的程序;
Ⅱ.油污事件中需联系的当局、人员名单;
Ⅲ.为减少或控制排油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Ⅳ.船舶与沿海国和地方当局的联系方法和要点。
根据《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溢油反应部署一般分为下列哪几组()。
Ⅰ.指挥和通信组;
Ⅱ.除油组、溢油回收组;
Ⅲ.机舱组;
Ⅳ.救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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