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周的继承制度。
西周的继承制度主要是宗祧继承制度。为防止统治集团内部的内讧,确保贵族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维护宗法等级制度,西周于建国之初就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度,也称为宗祧继承制度。
该制度规定,王位或爵位的继承必须是妻生的第一个儿子,而不管他是否贤能,如果妻没有儿子,则立最贵的妾的第一个儿子,而不论其年龄如何。由于王位或爵位的继承者同时也享有祭祀祖先的权利。因此该制度也被称为宗祧继承制度。
这一制度规定了谁是祖先的嫡系后嗣,谁就拥有主祭权,谁也就是王位或爵位的继承者;而财产继承则要从属于王位或爵位的继承,即庶子只能由嫡长子分给其部分财产,这种制度下面妇女没有独立地位,也没有继承权。
古有“天子驾六”的说法。逸礼《王度记》曰:“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从中可以获取的信息有()
①西周推行的宗法等级关系②西周推行嫡长子继承制③西周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④西周有着严格的礼乐定制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