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调解不成。”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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