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作为“教的主体”的教育者与作为“学的主体”的受教育者之间的联系。
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分别作为“教”与“学”的主体共同存在于统一的教育实践活动中,二者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密切联系。这种复杂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互为活动的主客体。在教的活动中,教育者是活动的承担者,受教育者是教育者认识、教导和塑造的对象,是教的客体;在学的活动中,受教育者是活动的主体,而教育者成为其学习的对象或客体,教育者的人格精神、行为模式、知识技能等都成为受教育者学习的内容。
第二,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有着共同的活动对象,即教育内容。教育者具体研究、处理、教授教育内容,使之为受教育者更好地把握或吸纳;而受教育者则学习、理解和掌握教育内容,使之内化于心,发展自身素质。
第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有着共同的活动目的,即发展受教育者的素质。无论是教的活动还是学的活动,其基本目的是发展受教育者的素质,进而满足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由此可知,在教育活动中,虽然作为“教的主体”的教育者与作为“学的主体”的受教育者各自所承担的任务不同,但是他们都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开展者,二者联合构成教育活动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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