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末法意识及其影响。
所谓“末法”,佛教徒指佛教之正法纯味渐失所转入之衰微时期,相对于正法、像法而言。关于末法之时限,有若干异说。若正法、像法各一千年,则佛灭满二千年以后为末法时期;若正法、像法各五百年,则佛灭一千年以后为末法时期;若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则末法为佛灭一千五百年以后。又关于末法时期之时间长短,我国诸家皆取一万年说。
在南北朝中,前有北魏武帝之废佛(446),今又有北周武帝之废佛(北周为574年,北齐为577年),佛家面临了逐渐毁灭的佛教表相,开始重视“末法”之说。末法之说,我国自北齐时代即已盛行。《南岳思禅师立誓愿文》中,慧思自记生于末法第八十二年,并书写金字《般若经》等,誓传至弥勒之世。隋·信行唱导三阶教,以正法为第一阶、像法为第二阶、末法为第三阶。谓于末法时当修普法。唐·道绰、善导等人亦谓当时已入末法,而主张‘时教相应’之必要,并劝时人当以忏悔念佛为事。日本方面,源信、源空等诸师亦皆鼓吹末法思想,尤以日莲最力。谓当以最澄等法华迹门教为像法时期之法,而力倡末法时期须藉法华本门心要──‘妙法莲华经’五字,方得解脱。
简述民族文化对企业文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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